新華社電 針對我國電子商務的不斷成熟,互聯網藥品交易迅速發展的現狀,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7日發佈信息,提醒消費者在網上購藥時應核實售藥網站資質和藥品批准文號,不可輕信網上代購藥品。
 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有關負責人介紹,我國網上售藥必須要具有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核發的《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資格證》。凡是向個人消費者零售藥品的,首先應當是實體藥品零售連鎖企業,符合自建網站審批管理規定。取得在網上售藥資質的企業,都應該在網站的醒目位置上標註資格證書編號,供消費者查詢核實。
  目前,經藥監部門批准在網上合法銷售藥品的藥品零售企業有184家。
 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提醒,某些網站發佈的藥品廣告宣稱能治療某種疑難雜症的秘方藥、高科技新藥、便宜進口藥、神奇療效藥,或者使用“藥到病除”“肯定能好”等絕對化語言,銷售這些所謂“靈丹妙藥”的網站很可能就是違法網站。還有一些網站,大肆宣傳所售藥品的研發或生產單位,並冠以國際性、世界性的頭銜,像這樣的廠家、機構大都是空殼或皮包公司。因此,特別提醒消費者,在網上看到類似宣傳一定要有所警惕,主動核實售藥網站資質和藥品批准文號,避免上當受騙。
  此外,網上藥店可以銷售非處方藥,但是不能銷售“白加黑”“新康泰克”類含麻黃鹼類的復方製劑,處方藥更屬網上藥店禁止銷售的。由於藥品是特殊商品,儲存運輸都有專門要求,目前普通快遞公司的管理水平和條件還達不到藥品配送質量要求,根據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相關規定,網絡售藥送貨人應當是藥店自己的配送隊伍。
  對於網上聲稱代購外國抗癌藥等處方藥的,食品藥品監管總局提醒,這種採購渠道十分可疑,藥品真假和質量毫無保證。根據地方藥監部門既往查辦案件取得的經驗,網上代購境外抗癌藥約有75%被證實是假冒藥品,輕則貽誤病情,重則造成更大傷害。因此,網上代購境外藥品不可信、不可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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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013年收到死亡不良事件報告75份
 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7日發佈國家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年度報告。報告顯示,2013年,國家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共收到死亡不良事件報告75份,嚴重傷害事件報告34524份,共計34599份,較2012年增長46.9%。
  (據新華社電)
  (原標題:網上購藥應核證 境外代購不可信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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